北京国安三个申诉判决 ,中国足协裁委会都说判决 没问题……
来源:北京晚报
4月15日,中国足协裁判 委员会评议组公布了本赛季第三期裁判 评议工作。本期共评议19个判例,其中,北京国安俱乐部提出的3个申诉均被认定判决 正确。
申诉一
中超职业联赛 第5轮,北京国安主场作战 对成都蓉城队。赛事 第14分钟,成都队员铲抢国安队员,裁判 员判决 成都队球员违例 并出示警告 ,VAR未介入,国安俱乐部认为违例 球员应被驱逐 罚令出场。
对此,评议组一致认为成都队球员铲球时主要力度和速度在其左脚,其左脚与球与国安队球员未接触或接触不明显,其右脚与国安队员的接触是该违例 的主要接触。但这个动作虽然力度较大、速度较快,仍属于鲁莽违例 ,不构成严重违例 。
申诉二
中超职业联赛 第5轮,北京国安主场作战 对成都蓉城队。赛事 第27分钟,成都队球员与国安队球员争抢球。裁判 员判成都队球员违例 ,未出示红警告 ,VAR未介入,国安俱乐部认为违例 球员应被驱逐 罚令出场。
对此,评议组一致认为成都队球员左脚鞋钉踩到国安队球员脚踝略靠上部分,脚跟在地面撑持 ,身体重心主要在右脚,结合违例 力度强度,构成鲁莽违例 ,应出示警告 ,不构成严重违例 ,不应出示驱逐 。
申诉三
中超职业联赛 第5轮,北京国安主场作战 对成都蓉城队。赛事 第84分钟,成都队得分 ,裁判 员判得分 有效,VAR未介入,国安俱乐部认为对方得分 前手球运动 在先,应判得分 无效。
对此,评议组一致认为根据赛事官方转播视频以及VAR查看视频,无法清晰证明球在接触成都队得分 球员时是否与其手臂有接触。因此支持临场裁判 员作出的不是手球运动 违例 、得分 有效的决定。在VAR可查看的视频镜头中无清晰证据证明球接触手臂的情况下,VAR未介入正确。
另外,评议组表示,非官方视频来源以及可靠性无法证实和鉴定,且视频中也并无绝对清晰和一致的证据,因此评议组对于此判例以官方转播视频和VAR查看视频为依据作出认定。
记者 李立
